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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届教职工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2019-12-05 14:25  

各分工会: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尤其是学校实现了顺利迁驻新校区的壮举,各项事业持续跨越发展。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新校区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我校教职工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校工会决定举办第十七届教职工文化艺术节——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12月下旬

二、活动内容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成参赛队,每队不少于30人,鼓励全员参赛单位(人数少于30人或单独组织合唱有困难的单位,可以两个单位共同组队参加比赛)。

2.表演曲目为一首,分工会围绕主题自选,曲目要求为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民族团结、歌颂伟大时代等重要主题的优秀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群众性与艺术性相结合。

3.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在舞台及音响支持范围内,可增加必要的辅助表演形式,如领唱、对唱、分声部轮唱、朗诵、伴舞等(舞蹈表演人数计入总参赛人数中)。

4.参赛队可选用伴奏带、钢琴或乐队等伴奏方式。

5.参赛队自备服装及相关道具,服装要求统一。

6.参赛队可自备剪辑背景LED视频素材。

三、活动经费

按照参演单位实际上台表演人数,人均100元标准下拨经费。待活动结束后,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经费限定本次艺术节开销使用。

四、工作要求

1.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正面宣传,壮大主流声音。

2.要以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标准,加强队伍的训练,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3.参赛单位请于1211日前将《合唱比赛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工会四楼宣教科,电话:3969683

 

附件【合唱报名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