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党、政、工对广大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在职教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病休等非在职教职工)。
二、对象和标准
送温暖以体现组织关怀对教职工进行慰问,具有下列情况的给予不同标准的慰问金:
1.本年度在职教职工去世的。由其原单位慰问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2.本年度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的。
3.本年度教职工本人确诊患十一种重大疾病或永久性伤残(凭医院诊断等相关证明)的。
十一种重大疾病包括:⑴恶性肿瘤;⑵慢性肾功能衰竭—达到尿毒症期需规律性透析治疗;⑶再生障碍性贫血;⑷急性心肌梗塞;⑸心脏瓣膜置换术—须开胸手术;⑹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⑺颅内肿瘤手术—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⑻重大器官移植术—需异体移植手术;⑼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⑽冠状动脉内支架植入术;⑾主动脉手术—需开胸或开腹手术。
4.往年患十一种重大疾病或永久性伤残的。
5.本年度本人结婚的。
6.本年度计划内生育的女职工。
7.本年度退休教职工(2023年退休教职工)。
8.本年度新入职教职工(2023年新入职教职工)。
三、程序
1.在职教职工由本人填写送温暖登记表,附相关证明复印件,经所在分工会研究同意、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汇总后,统一交校工会。
2.校工会审核。
3.向学校领导报批。
4.网上公示。
5.财务处按登记人提供的银行卡号直接拨款发放。
四、报送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
五、注意事项
送温暖工作是民心工程,是学校党、政、工关心困难教职工的具体体现。各分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摸清底数、严格把关,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1.重大疾病须附医院诊断复印件(不要病历)。
2.本年度本人结婚的需附结婚证复印件。
3.本年度计划内生育的女教职工需附生育登记凭证和孩子出生证复印件,注明一胎或者二胎。
4.本年度退休教职工需附退休证复印件。
5.教职工认真填写送温暖工作登记表,尤其是姓名和卡号相统一,受助人为教职工本人的情况请提供本人工资卡卡号。本年度新入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不用登记银行卡号,发放慰问品。
6.请各分工会将送温暖登记表(附件1)、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430房间。送温暖工作汇总表(附件2)、公示情况(附件3)发送电子版至ghzhk@hebeu.edu.cn。
联系人:袁贞,联系电话:396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