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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邯郸市第十八期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2024-11-26 15:32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会员互助互济活动,增强工会会员抵御疾病风险能力,根据邯郸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八期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金江

副组长:孙国栋 王世阳

成 员:各分工会主席

办公室:李 翔 李 楠

二、参加对象及标准

我校在职工会会员(不含离退休人员)。交费标准为参加人员每人每年50元(个人缴纳30元,校工会补助20元)。

三、时间安排

本期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下发文件,部署活动开展事宜,分解目标任务,搞好宣传发动,加强培训,动员广大工会会员积极参加活动。

第二阶段:互助金收缴阶段(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收缴工作以分工会为单位,建立《XX单位参加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人员名册》(见附件1),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姓名之间不要加空格)。各单位将参加活动会员名单及资金收齐后于12月18日前,将参加互助活动人员名册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综合科邮箱:ghzhk@hebeu.edu.cn,12月19日—20日,转账至河北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账户,开户行及账号:农行邯郸渚河支行50110001040012267,转账时备注单位、人数、金额。各分工会交齐后,校工会集中将全部款项按要求统一转账至邯郸市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办事处。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工会将依据相关业务要求和流程,及时为申请救助的患病会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主席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工会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做好资金收缴及救助金申领等项工作。

2.为更好地服务工会会员,为会员办实事办好事,缓解其家庭因遭遇意外造成的困难,参加邯郸市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工会会员,同时可享有邯郸市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免费保障。详见附件3邯郸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邯郸市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免费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3.我校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办事员为工会综合科李翔、李楠,联系电话:3969036。

附件1:参加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人员名册

附件2:《 邯郸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八期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附件3:邯郸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邯郸市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免费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附件1.XX单位参加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人员名册.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邯郸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第十八期工会会员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邯郸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邯郸市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免费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